2008年4月8日 星期二

APPLE之爭



紐約市政府所屬的紐約市公司2007.5.為了推廣綠色紐約計畫,登記了一款商標稱為無限蘋果,2008.1.生產蘋果電腦與iPod、iPhone的蘋果公司,向美國專利與商標局申請,撤銷紐約市公司的商標申請。紐約市公司的無限蘋果以線條畫成中空狀,有葉有梗,而蘋果公司的蘋果商標有葉無梗,葉片的方向不同,而且右上角有一塊象徵被咬了一口的缺角。

apple的說法

紐約市公司的蘋果設計,會讓人混淆,嚴重傷害蘋果公司產品與服務所建立的信譽。

紐約市的說法

蘋果公司的主張沒有道理,沒有顧客會因此混淆這兩個商標;紐約市在各種情形下使用此商標,眾所皆知,與蘋果公司毫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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