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rt的知識論壇(一個專注於專利、著作權、商標、智慧財產管理的部落格)
這是一個討論智慧財產管理的部落格,歡迎大家踴躍參與,提供專利、著作權、商標、智慧財產管理...等案例
2007年5月23日 星期三
立體商標
商標法在民國92年修訂時,參考日本、德國及英國商標法的立法趨勢,將立體商標納入我國商標法保護範圍。
立體商標是指「以三度空間之具有長、寬、高所形成之立體形狀,並能使相關消費者藉以區別不同之商品或服務來源之商標」而言,其與傳統平面商標最大的不同,即在於商標表現的型態具有三維特質,而非僅單純的平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