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2日 星期二

委外設計的智財權

報載彰化縣消防局委請廠商製作防災頭套宣導品,未經修改直接參考使用新北市消防局宣導品款式及文宣。這行為到底侵害了那些權利?
從報導上看來,這個產品當初並沒有申請專利,所以沒有專利權的問題。至於著作權屬誰,從報導看來,這些文宣是新北消防隊所創作,著作權人自然是新北消防局,委外製作的廠商只負責製作產品,並沒有文宣的著作權,所以,廠商可以銷售防災頭套,但不能把文宣一起附上。

參考網站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33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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