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

USPTO與EPO合作建立共同的專利分類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和歐洲專利局(EPO)於2010.10.25.共同發表聯合聲明,為提供專利業務相關人士一個透明化且具一致性的全球專利分類系統,讓專利檢索過程更有效率,並使兩局能加速推動世界5大智慧財產局(簡稱IP5)基礎計畫下之共同混合分類(Common Hybrid Classification)計畫,雙方已同意以歐洲專利分類系統(ECLA)為基礎,納入兩局分類實務,並結合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的專利分類標準及國際專利分類(IPC)結構,共同建置新的專利分類系統。

5大智慧財產局的分工
5大智慧財產局有10個「基礎計畫(Foundation Projects)」,各國分工如下:
(1)EPO:共同的文獻資料庫、共同的混合分類;
(2)JPO:共同申請格式、共同利用檢索與審查結果;
(3)KIPO:共同的訓練政策、共同的機器翻譯;
(4)SIPO:共同的審查作業與品質控管規則、共同的審查統計參數系統;
(5)USPTO:檢索策略的分享與紀錄的共同作法、共同的檢索與審查輔 助工具。

Smart的看法
專利本是屬地主義,各國有其不同的作業模式及分類方法,然而,透過IP5的運作,很多作法都將統一,而我們的週邊國家都在IP5的基礎計畫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未來我們的專利政策該何去何從?值得政府與業者細心的思考!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