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1日 星期三

Sandisk侵權案陸續和解

Sandisk於1997年間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ITC )及美國威斯康辛州西區地方法院大舉控告群聯電子、擎泰科技及威剛科技等多家廠商侵犯其專利權,今(2010)年間陸續和解。群聯於2010.2.與Sandisk就威斯康辛州西區地方法院侵權官司部分達成和解。
擎泰亦於2010.3.與Sandisk簽署和解協議,Sandisk已發出撤銷訴訟通知至威斯康辛州地方法院。威剛因目前是Sandisk客戶,Sandisk已主動撤回對威剛的訴訟。

2010年3月30日 星期二

HP vs. 研能

HP於2010.3.5.在美國加州地方法院遞狀,控告台灣研能科技(Microjet Technology)、香港麥普集團 (Mipo Group )和PTC控股等公司侵犯HP印表機墨水匣相關專利,並出售從惠普偷竊的產品,並要求三倍的損害賠償金,同時亦要求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調查專利是否被侵犯。

2010年3月29日 星期一

力成對tessera專利提確認不侵權及無效之訴

2007年Tessera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針對南科、爾必達、金士頓等多家DRAM廠商的專利侵權調查,ITC的行政法官於2009年8月底初判Tessera敗訴,ITC全委員會亦於2009.12.28.再作出維持行政法官初判決定,南科及爾必達等業者並未侵犯Tessera專利。
力成遂於2010.3.5.向美國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針對Tessera所擁有之US5,663,106號專利提出確認不侵權及無效之訴。

ITC判決
微縮形球狀引腳柵格陣列封裝(micro BGA)有使用US5663106號專利,但因已支付權利金,基於權利耗盡原則,認定micro BGA不侵害US5663106號專利。

Smart的看法
力成向Tessera授權封裝技術的US5663106號專利,主要應用在DDR2、DDR3的BGA封裝,授權期限到2012年。但力成認為micro BGA並未使用US5663106號專利,而非因為付權利金才沒有侵權。因此,從戰術面看來,力成提起不侵權及無效之訴,只是在確定ITC的權利耗盡原則見解,實際上,在戰略面,如果法院的判決是在技術上不侵權或系爭專利無效,則對力成日後在談判時,可增加不少的籌碼。

US5663106
Title:Method of encapsulating die and chip carrier
Filing Date:1994.5.19.
Issue Date:1997.9.2.
Abstract:
A method of packaging a semiconductor chip assembly includes the encapsulation of the same after establishing an encapsulation area and providing a physical barrier for protecting the terminals of a chip carrier. An alternative or supplement to providing a physical barrier is to provide a preform of an encapsulation material which includes a predetermined volume of such material so that only the encapsulation area is filled. For a semiconductor chip assembly which does not yet have an elastomeric layer, a method of simultaneously forming such an elastomeric layer and encapsulating a semiconductor chip assembly is also provided.

2010年3月26日 星期五

PK大戰


台灣褲子大王於1009.5.6.以「PK」為商標向智慧局申請註冊,遭同樣以「PK」為商標的建泰公司控告違反商標法,雙方原要協調和解,但因合解金額談不攏而協調破裂,繼續「PK」對決。


台灣褲子大王的商標
褲子大王以「PK」做註冊商標,並獲經濟部核發商標章,後被建泰公司異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遂於1993.5.公告褲子大王的商標無效。


建泰的商標









2010年3月25日 星期四

Apple vs. HTC

Apple於2010.3.2.同時向美國德拉瓦地方法院和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訴訟,控告HTC侵害其20項專利,包括數位相機省電模式、接聽電話時螢幕背光自動熄滅並鎖定螢幕、觸控螢幕上下左右滑動操作方式,大部分都是屬於人機介面的專利。

Smart的看法
Apple的市值比HTC大25倍,興訟的主要目的應該還是著眼於HTC威脅其市場利益,尤其HTC的智慧型手機所用的Android作業系統是Google所發展的,直接威脅到Apple的iPhone。Apple對ITC所提出的訴狀中,大多集中在Android作業系統底層軟體,像物件導向多工系統與物件導向作業系統,所有Android作業系統手機都有的功能,如果侵權案成立,對Google的影響可能更甚於HTC。
所以,從戰術層面來看,Apple的目標是HTC,但從戰略的角度來看,Apple應該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告HTC的背後目標可能是Google,只要這個訴訟判決勝訴,不只HTC的手機不能銷入美國,所有使用Android作業系統的手機可能都無法上市,直接受衝擊的將是Google的大好江山。

2010年3月24日 星期三

松翰 vs. VTech

因香港玩具商VTech未獲松翰授權,就將松翰OID專利技術用於Bugsby產品,松翰於是在2010.2.28.向美國東德州聯邦地方法院提出侵權告訴。

Optical Identify(OID)技術
松翰於2002年開發出OID晶片組第1代的方案,應用於電子教育類產品。2006年推出第2代產品,除提供均勻及幾無視覺干擾的印刷品質外,也具有解碼快,讀取角度大,高辨識率及低錯誤率的特色,可適用於輪轉印刷機及一般的普通紙,獲得台灣、美國、大陸、英國、德國等多國的專利。
第3代OID晶片專門為使用OID晶片組時,需附加語音功能如點讀筆的相關應用所設計,除整合語音與解碼晶片功能外,還提供標準化的設計並整合軟體發展工具,幫助客戶降低系統設計的複雜度,能有效縮短開發產品的時間及節省整體的成本。

市場預估
根據松翰自己的預估,2009年OID產品線全年營收貢獻約1.5億元,目前OID仍以童書以及語言學習為主要應用,2010年如果市場可推廣至IP TV、Online GAME、Shopping Network等,占營收比重將進一步提高。

US7,328,845
Title:Method for producing indicators and processing apparatus and system utilizing the indicators
Filing Date:2002.7.2.
Issue Date:2008.2.12.
Abstract:
The present invention discloses a method for producing graphical indicators and interactive systems for utilizing the graphical indicators. On the surface of an object, visually negligible graphical indicators are provided. The graphical indicators and main information, i.e. text or pictures, co-exist on the surface of object. The graphical indicators do not interfere with the main information when the perception of human eyes are concerned. With the graphical indicators, further information other than the main information on the surface of object are carried. In addition to the main information on the surface of object, one is able to obtain additional information through an auxiliary electronic device or trigger an interactive operation.

2010年3月23日 星期二

貼布的商標之爭,正光敗訴

以生產「正光金絲膏」等產品聞名的正光製藥,於2006.1.26.以「正光斯巴」申請商標,智慧局於2006.9.1.核准後,遭日本久光製藥提出異議,智慧局做出撤銷商標處分,正光遂提起行政訴訟。
最後,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兩者指定使用於近似商品,其用途等皆有關聯,易使消費者混淆誤認,因而判決正光製藥敗訴定讞,「正光巴斯」商標應撤銷註冊。
久光的說法
1.該公司的「久光巴斯」商標在1995年即已註冊登記。
2.正光製藥的「正光巴斯」和「久光巴斯」商標都是自左至右的排列方式,僅有一字之差,整體商標無論在外觀或讀音上,均極為近似,易造成外界混淆。
正光的說法

1.該公司於1970年成立,是著名、老牌的製藥公司,「正光」是該公司名稱的部份,且以正光為名的系列商標有四十三個,如「正光金絲膏」為國人琅琅上口的痠痛貼布,正光是著名商標,已廣為周知。
2.「巴斯」是藥品的通稱,以巴斯為名而註冊的商品不在少數。
3.因此,該公司於2006年間註冊「正光巴斯」商標,並指定用在藥用貼布、消炎劑、透氣膠布、軟膏等商品,不會和日商久光製藥註冊登記的「久光巴斯」造成混淆或誤認。

智慧局的見解
兩個商標外觀都是單純中文商標,加上「光巴斯」三字相同,易讓人產生系列商品的聯想或混淆,應屬「高度近似」商標,故做成應撤銷商標註冊的處分。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
兩者指定使用於相同或近似商品,其用途、功能皆有共同或關聯之處,確實易使消費者混淆或誤認,判決正光製藥敗訴定讞。

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Facebook的新聞聯播專利

Facebook取得一個跟feed串流技術有關的專利,該專利的技術是把網路上的新聞消息,讓使用者可以附上鏈結後,提供給其他人看。

US7,669,123
Title:Dynamically providing a news feed about a user of a social network
Filing Date:2006.8.11.
Issue Date:2010.2.23.
Abstract:
A method for displaying a news feed in a social network environment is described. The method includes generating news items regarding activities associated with a user of a social network environment and attaching an informational link associated with at least one of the activities, to at least one of the news items, as well as limiting access to the news items to a predetermined set of viewers and assigning an order to the news items. The method further may further include displaying the news items in the assigned order to at least one viewing user of the predetermined set of viewers and dynamically limiting the number of news items displayed.

Smart的看法
由於微誌很多都提供這種功能,這個專利出現,對目前市面現有的微網誌會造成多大的衝擊,有待觀察。

2010年3月19日 星期五

韓國制定防止專利權濫用大綱

韓國智慧財產局(KIPO)為防止專利權濫用,制定防止專利權濫用大綱(Guidelines for Prevention of Patent Misuse (Provisions))。

防止專利權濫用大綱摘要
1.專利制度的目的與宗旨在於保護和鼓勵發明,推動其應用,促進技術發展,最終為產業發展作出貢獻。
2.專利權的行使應當按照專利權的規定受到保護,但是濫用專利權的情況時有發生,導致與專利制度的目的與宗旨背道而馳的後果。
3.濫用專利權的行為,在專利法中只有片面的規定,要靠一般性權利濫用相關的法理,也難以發現具體標準。
4.由於控制獨占和公正交易的法律制裁是為達成公正交易法的目的,與控制專利權濫用行為的法律相比,其目的是不同的。
5.防止專利權濫用論壇將確定濫用專利權的具體條件,對它授予個別的法律效力,以保障專利權人合法行使權利。

2010年3月18日 星期四

USPTO推出綠色技術專利申請加速審查方案

USPTO為協助企業將其研發之綠化技術以最快速度進入市場,於2009.12.7.推出綠色技術專利申請加速審查方案(Green Technology Pilot Program),以加速特定綠色技術專利申請案件之審查。該計畫將能加速綠化技術之發展及運用、創造綠色工作機會並提升美國在綠色產業領域的競爭力。該計畫自2009.12.7.起生效,為期12個月,並將視其成效而延長及擴大適用範圍,依計畫內容,綠色技術專利申請加速審查方案目前只開放3,000個名額。

申請條件
1.專利申請案件須在2009.12.8.前提出者。
2.專利案件申請內容需與綠色技術相關,包含替代能源(Alternative Energy Production)、節約能源(Energy Conservation)、環保之農業技術(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Farming)、環境淨化保護與矯正(Environmental Purification, Protection, or Remediation)等相關的專利申請案。
3.案件申請專利範圍之獨立項不得超過3項,且全數請求項不能超過20項、不得有多項附屬項。
4.專利案件內容必須符合「單一性」原則。
5.申請人須於2009.12.8.前使用電子申請系統提出專利加速審查之請求。
6綠色專利加速審查請求之提出日須早於第一次官方審查意見之日期。
7綠色專利案件申請人於提出專利加速審查請求時,需同時提出提早公開之請求。
8.綠色專利案件申請人於提出專利加速審查請求時,須提出該專利申請案對綠色技術發展之貢獻,例如對減低溫室氣體排放之貢獻等。

2010年3月17日 星期三

本國專利技術名詞中英對照詞庫增加功能

智慧財產局於2008.12.8.建置「本國專利技術名詞中英對照詞庫」,2010.1.15.起於詞庫提供技術名詞之國際專利分類(IPC)5階資訊,協助使用者了解各技術領域的特徵。
詞庫網址如下:http://paterm.tipo.gov.tw/IPOTechTerm/

2010年3月16日 星期二

百度的MP3歌詞檢索被判侵權

2008.1.17.,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簡稱音著協)透過代理機構向法院起訴百度,稱百度侵犯了包括「愛我中華」等50首歌曲的著作權,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索賠人民幣106萬餘元。
2010.2.23.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本案做出一審判決,判決百度停止通過快照等形式提供相關50首歌的歌詞,賠償對方經濟損失人民幣5萬元,加1萬元的合理訴訟支出,並駁回了音著協的其他訴訟請求。

2010年3月15日 星期一

HTC專利侵權案勝訴

HTC在2009年間推出的TOUCH DIAMOND2 3G無線藍牙行動電話,被楊姓專利發明人指控其顯示面板上另外加表板或觸控表板,其延伸區內設有視訊鏡頭,涉及侵權行為,因此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訴訟,並要求100萬元的損害賠償。
2010.2.24.智慧財產法院認為楊某的專利不具新穎性,技術內容也不同,判決HTC勝訴,不必負擔損賠責任。

HTC的說法
1.TOUCH DIAMOND2 手機的相機模組與面板模組各有其不同的軟板電路,再經由各別的排線與連接頭,進而與其主機板連接,並不是整合成單一模組。
2.系爭專利的技術內容業在美國與日本揭露,其專利範圍不具新穎性與進步性。

I310115
專利名稱:具隱藏性攝影功能之顯示面板單一模組化構造
申請日:2005.05.23.
公告日:2009.05.21.
摘要:
本發明係有關於一種具隱藏性攝影功能之單一模組化顯示面板構造,其係在於顯示面板之外加表板之延伸區覆蓋於攝影模組之上,並將攝影模組之電路與顯示模組之電路整合,且由單一訊號傳輸件傳輸,藉之,於外觀上具隱藏性而不易感覺到安裝攝影鏡頭之視覺突兀感,而讓生產者可利於設計整個產品之外觀、並利於生產組裝攝影模組,而使用者則於視覺上可獲致較佳之視感者。

2010年3月12日 星期五

Xerox vs. Yahoo、Google

Xerox於2010.2.19.在美國德拉瓦州控告Google、YouTube及Yahoo侵犯該公司攸關搜尋及資訊整合的兩項專利,除了請求損害賠償外,並要求法院禁止上述業者再使用相關技術。

系爭專利
Xerox宣稱Google AdWords、AdSense、Yahoo Search Marketing、Yahoo出版商網路,及Y!Q關聯性搜尋侵犯了該公司US6778979的美國專利,這是一個可自動產生查詢的系統技術。並指控Google Maps、Google Video、YouTube及Yahoo Shopping侵犯了另一US6236994的美國專利,該專利技術主要用於整合不同的應用程式並提供資訊管理。

US6778979
Title:System for automatically generating queries
Filing Date:2001.12.5.
Issue Date:2004.8.17.
Abstract:
A system generates a query using an entity extractor, a categorizer, a query generator, and a short run aspect vector. The entity extractor identifies a set of entities in selected document content for searching information related thereto using an information retrieval system. The categorizer defines an organized classification of document content with each class in the organization of content having associated therewith a classification label that corresponds to a category of information in the information retrieval system. The categorizer assigns the selected document content a classification label from the organized classification of content. A query generator formulates a query that restricts a search at the information retrieval system to the category of information in the information retrieval system identified by the assigned classification label. The short length aspect vector generator generates terms for further refining the query using context information surrounding the set of entities in the selected document content.

US6236994
Title: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the integration of information and knowledge
Filing Date:1998.6.29.
Issue Date:2001.5.22.
Abstract:
The present invention is a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first integrating the operation of various independent software applications directed to the management of information within an enterprise. The system architecture is, however, an expandable architecture, with built-in knowledge integration features that facilitate the monitoring of information flow into, out of, and between the integrate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applications so as to assimilate knowledge information and facilitate the control of such information. Also included are additional tools which, using the knowledge information enable the more efficient use of the knowledge within an enterprise, including the ability to develop a context for and visualization of such knowledge.

2010年3月11日 星期四

Microsoft與Amazon達成專利交互授權

Mocrosoft於2010.2.22.宣布與Amazon簽署專利交叉授權協議,授權範圍含蓋採用Open Source及專屬軟體的Amazon Kindle電子書閱讀裝置,以及Amazon所使用的Linux伺服器。

Smart的看法
很多電腦使用者對Microsoft的產品是又愛又恨、敢怒不敢言,因此,很多人開始去使用採Open Source的Linux系統。
而2009年Microsoft告TomTom侵權案,讓Open Source的使用者產生危機意識、團結抗微,只是在這次的授權中,又涉及Open Source,會不會讓Microsoft對Open Source更視為禁臠,後續發展值得持續觀注。

2010年3月10日 星期三

Apple vs. Nokia Part IV

Apple與Nokia的專利戰似乎打不完了,像連續劇一樣的第4集又出現了,因此先來個前情提要,以喚起讀者的記憶。
1.Nokia於2009.10.控告Apple侵害其10項無線技術專利。
2.Apple於2009.11.控告Nokia侵害其13項專利。
3.Nokia於2009.12.29.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控告Apple侵犯其7項技術專利。
Apple又於2010.2.19.向ITC控告Nokia意圖壟斷無線通訊技術市場,在協助建立一項產業標準時,刻意拒絕提供持有的專利資訊,然後再索求不合理的權利金,希望ITC停止進口對方在海外組裝的智慧手機。

Smart的看法
看來Apple與Nokia是打算長期抗戰了,從戰術面來看,這場戰是典型的專利戰,雙方你來我往的打遭遇戰。但是,從戰略面來看,這場戰役是由Nokia所啟動的,為什麼Nokia要先挑起戰役?
從市場面來看,Nokia是世界第一大的手機製造廠,而目前智慧型手機的市場卻被Apple跟RIM所瓜分,當然想透過授權金來挽回頽勢。
從技術面看,Nokia把專利綁在產業標準中,讓其他業者必須繳授權金的行為,造成Apple的負擔,這也是此次Part IV的肇因。
但是,專利綁產業標準的行為,也不是Nokia所獨創,很多大廠都有這種行為,只是可透過其他方式解決,會浮上台面,主面是二造都不願交互授橏讓對方壯大,這事應該還有後續,本報將持續報導。

2010年3月9日 星期二

DSS vs. ECB

美國一家小型科技公司DSS(Document Security Systems)向荷蘭海牙法院指控歐洲央行(EuropeanCentral Bank, ECB)侵犯其專利技術,未經授權即在流通的歐元鈔票上使用該公司的防偽技術。ECB已在英國、法國、比利時和奧地利等國舉發DSS專利無效,海牙法院將於2011.1.21.舉行聽證會。

Smart的看法
專利訴訟果然是件勞民傷財的事,現在才2010.3.,光是聽證會就要排到明年,等判決下來不知到要多久,生命週期短的產品可早已下市,勝訴又如何?

2010年3月8日 星期一

友達 vs. LGD案,友達勝訴

繼LG Display 於2006年初指控友達與奇美電子侵權後,友達亦於2007.3.提出反控,認為LG Display 侵犯其4項面板影像技術專利,並向LGD求償數億美元,全案於2009.6.正式進入審理階段。
美國德拉瓦州Wilmington地方法院2010.2.16.宣判,認為LG Display 具有蓄意的意圖誘導侵權,並認定友達4項專利有效且具法律效力,因此,判決友達勝訴,賠償金額未定,全案仍可上訴。

2010年3月5日 星期五

eBay的關鍵字廣告遭罸

法國巴黎法院於2010.2.11.判決eBay網站上出現仿冒商品,必需對造成損及LV的商標權和品牌聲譽,賠償20萬歐元(約NT800萬),並支付3萬歐元(約NT130萬)的律師費用,求償金額逾NT1000萬。 並立即停止在其網站刊登任何Louis Vuitton關鍵字,如有違反,將處予1000歐元/件的賠償。

2010年3月4日 星期四

群聯與Sandisk和解

Sandisk於2007.10.24.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指控群聯侵犯其4件專利,同時於2007.10.24.及2007.10.25.向美國威斯康辛州西區地方法院對群聯提出侵權訴訟。2010.2.8.雙方決定和解,群聯不需支付賠償金。

背景資料
Sandisk主要是指控群聯侵犯USB相關晶片設計專利權,其中1項專利ITC已於2008.5.停止調查,另有2項專利由Sandisk於2008.8.及2008.9.主動終止調查。最後1項專利ITC於2009.4初判群聯並未侵權,並於2009年底完成調查,確認行政法官未侵權的初判結論,終判群聯產品並無侵權。

2010年3月3日 星期三

Samsung和Sharp就LCD達成和解

日本液晶面板大廠Sharp於2010.2.5.與韓國的Samsung簽訂和解協議,雙方將立即撤銷專利權官司訴訟,且雙方都可以使用有爭議的液晶面板/模組專利。

二造訴訟史
2007年開始雙方即互指對方『侵犯了自己的液晶電視相關專利技術』,並在美國、日本、韓國三地展開訴訟。
2008.3.Sharp在美國控訴Samsung侵犯其4項專利,經過21個月的庭審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最終於2010.11裁定Sharp勝訴。
Samsung於2009.12.3.正式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指控Sharp侵犯其液晶顯示器設備相關專利權。
2009.12.18.荷蘭海牙地方法院禁止Samsung銷售侵權產品m2010.1.9.美國禁止Samsung在美國進口與銷售侵權產品。

2010年3月2日 星期二

黑白之爭終於落幕

牙膏界的「黑白戰爭」終於在2010.2.5.落幕了。生產老牌「黑人牙膏」的好來化工公司,認為嘉聯公司製售的「白人牙膏」涉嫌侵權模仿,提起行政訴訟;經過11年纏鬥,最高法院認定消費者能分得清黑白,判決好來化工敗訴定讞。

訴訟史
好來化工1997年間向公平會檢舉,指白人牙膏的名稱及商品外觀,都模仿該公司生產的黑人牙膏。
公平會調查後,認為不構成違法,好來化工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撤銷公平會的認定,但公平會審查後維持原議。好來化工不服公平會重作的處分,再次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白人牙膏侵權,判決好來化工公司勝訴。
公平會上訴,因歷審法院見解不一,案子就這樣來來回回。
最後好來化工改判敗訴,而且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被駁回,全案定讞。

好來的說法
1.好來化工提出兩家市調公司的報告,證明消費者對黑人、白人牙膏嚴重混淆,有些賣場的廣告單也宣傳「黑人、白人一樣好」。
2.白人牙膏以攀附黑人牙膏商譽的方式,榨取成果,構成不公平競爭。

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
1.黑人牙膏、白人牙膏的包裝圖樣,構思和整體設計都不相同;黑人牙膏有戴著帽子的人頭圖、白人牙膏沒有,白人的包裝文字是橫向、黑人牙膏是直向。
2.消費者在不同的時間和地點觀察黑人、白人牙膏,不會混淆誤認;量販店基於方便,把同類牙膏放在一起供消費者比較選購,不能以此認定是白人牙膏攀附之舉。
3.白人牙膏從民國1989年到1996年,支付鉅額廣告費作宣傳,且以「白人」為商標註冊達20年,有一定知名度,和黑人牙膏各有市場,黑人牙膏不能以兩者名稱有相對性,即認定消費者會混淆。

2010年3月1日 星期一

ITC裁決NVIDIA侵害RAMBUS三項專利

Rambus於2008.11.6.向ITC控告NVIDIA侵害其專利,申請禁止進口令,禁止9項侵害Rambus專利的產品輸入、輸入銷售或輸入後銷售,包括繪圖處理器及媒體與通訊處理器(MCP)。該申訴案將NVIDIA列為被告,其他多家公司則由於採用NVIDIA產品且將產品輸入美國因而連帶列為被告。
其中4項專利在過程中撤出調查,經ITC行政法官裁定Rambus的5項專利有3項有效且具法律效力,經查證遭被告NVIDIA侵害。另2項專利則未違反1930年關稅法第33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