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9日 星期五

WIPO的仲裁與調解中心

IP的訴訟案一向曠日廢時,往往緩不濟急,WIPO於1994年在瑞士日內瓦成立了仲裁與調解中心,2010年又在新加坡Maxwell Chambers設置辦事處,提供國際間一個商業紛爭的替代性糾紛解決(ADR)之選擇。
截至2016.4.已處理約400案,調解成功率約70%,法律領域包括:專利法占35%、資訊技術法規占22%、商標法占15%、著作權法占9%、其他法規占19%,產業領域包括:資訊與通信技術類占32%、生命科學類占15%、機械類占14%、娛樂類占11%、奢侈品占5%、化學類占2%,其他類占21%。

參考網站:
http://www.wipo.int/amc/en/center/background.html

2016年4月28日 星期四

JPO加入PLT及STLT

JPO於2016.3.11.向WIPO申請加入專利法條約(Patent Law Treaty,PLT)和商標法新加坡條約 (Singapore Treaty on the Law of Trademarks,STLT),將於2016.6.11.生效。
PLT是在2000年通過、2005年生效,截至2016.2.止,締約國包括美國、英國、法國和澳洲等36個國家。STLT則是在2006年通過、2009年生效,截至2016.2.止,締約國包括美國、英國、法國、澳洲及2個跨政府組織等39個國家/組織。
由於近年來,智慧財產活動的全球化進展快速,使各國開始思考專利/商標申請程序的國際調和化,PLT和STLT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調和及簡化各國和地區間不同的專利/商標申請程序,提升使用方便性及減輕申請人負擔。

2016年4月27日 星期三

Qualcomm與大陸格力簽專利授權協議

Qualcomm歷經去年在大陸的反壟斷調查後,在無線通訊的標準必要專利策略上,做了調整,2016.4.6.宣布與格力電器之全資子公司珠海艾維普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簽署新的3G和4G專利授權協議,授權格力開發、製造和銷售3G WCDMA和CDMA2000和4G LTE在大陸市場的用戶端產品。
以往Qualcomm都是跟手機業者簽署授權協議,這次簽約的格力則是一個家電廠商,這意味著Qualcomm的晶片已經賣到家電產品上,介入了物聯網、智慧家電領域。

2016年4月25日 星期一

美國推出新法案,阻止訴訟挑法院

法學緒論裏都告訴我們訴訟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對於專利侵權,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則認為若一地區法院對於被告擁有對人管轄權,或者該地區為原告主要營業據點,則該地為適當審判地。這個認定造成除了原告就被告外,也允許專利權人藉由設置公司據點來選擇與侵權事由並無實質關聯之管轄地法院,於是,有些對專利權人相對友善的法院,業務就非常忙碌了。
以2015年為例,德州東區地院所受理之專利訴訟案件數量就高達2,540件,占全美專利案件總數約43.6%。
為了阻止這種行為,亞利桑納、科羅拉多及猶他州三位共和黨參議員於2016.3.17.提出了2016年維護審判地公平性及消除案件分佈不均情形法案(S. 2733,Venue Equity and Non-Uniformity Elimination Act of 2016),要求專利侵權訴訟及有效性議題確認之訴,原告僅能選擇符合下述條件之一地區之法院:
1.為被告公司註冊地或主要營業據點
2.為侵權行為發生地且存在被告侵權活動相關實體施設(physical facility)
3.獲得被告方面同意作為審判地
4.為系爭專利發明人從事該專利研發活動之所在地
5.為一方從事系爭專利開發應用活動(例如生產製造受專利保障產品)相關實體施設之所在地。

參考網站:
https://www.congress.gov/bill/114th-congress/senate-bill/2733

2016年4月22日 星期五

智慧局修訂設計專利審查基準

智慧局修訂設計專利審查基準,並自2016.4.1.起實施,本次修訂重點如下:
1.專利不主張色彩者,圖式原則上須以墨線圖、灰階電腦繪圖或黑白照片呈現,以達到圖式為主,說明書為輔的觀點。
2.接受實虛線、半透明填色、灰階填色、圈選或其他等可明顯區隔之揭露方式。
3.不主張設計之部分的作用可用來解釋所應用物品、解釋與主張設計之部分的位置、大小、分布關係及解釋其環境。
4.新增案例

審查基準下載網址:
http://www.tipo.gov.tw/public/Attachment/63311616325.rar

2016年4月20日 星期三

LG被判侵害Core Wireless專利

Core Wireless於2014.9.26.布德州東區法院控告LG侵害其專利,法院在2016.3.24.判決LG敗訴,需按每台手機支付US0.1元的授權金,LG共需支付US380萬元。

系爭專利
US8,434,020
US8,713,476

2016年4月19日 星期二

智慧局調整伴唱機使用報酬率

音樂伴唱機的授權,是件很複雜的工作,因為一台伴唱機內有數千首的音樂,不但著作財產權涉及很多唱片公司,所要授權的內容也有很多複雜,包括營業、家庭使用或公益使用,所以,從2015年開始,為了減少大家授權的麻煩,智慧財產局就訂了一個電腦伴唱機公開演出共同使用報酬率,只要向單一窗口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洽商授權,支付一筆費用後,即可取得授權。
2016.2.25.智慧局調整共同使用報酬率的內容:
營業用電腦伴唱機使用報酬調整為每年每台6,300元。
至於因公益性目的利用電腦伴唱機,如未涉及營利使用則每年每台2,205元,如果是為文化、教育或其他公益性目的利用者為每年每台4,410元。

2016年4月18日 星期一

金融科技專利

報載金管會為協助金融業重視金融科技專利,將提供獎勵誘因,包括新種業務備查或免審、投資案審核簡化等。

Smart的看法
沒有人規定只有科技業才能申請專利,也沒有什麼金融科技,一切都是為與不為,金融業者自己不願意投入技術研發提升競爭力,還要政府拿這種奇怪的誘因來讓他們去申請專利,看看國外的銀行,Citibank、American express等...早就有數百件美國專利,10幾年前美國的銀行就為了商業方法能不能成為專利標的,吵的紛紛擾擾,我們到現在還在後知後覺的用利誘的方式求他們去申請專利,這表示我們的專利教育還要再加強!

2016年4月14日 星期四

照片的著作權

報載TVBS新聞台2015年為了製作挑戰2016蔡英文專訪節目,用攝影機拍攝前懸掛於民進黨中央黨部,由知名攝影師宋隆泉紀錄解嚴前黨外運動,曾拍下民進黨18位創黨大老的合影,公開播送38秒,遭其控告侵害著作權,求償100萬元,士林地院審理後,判賠40萬。

Smart的看法
照片為一種攝影著作,為受著作權保護的標的,但是,這件事是不是適用合理使用,則是另一種思考。
著作權法第49條規定:以廣播、攝影...為時事報導者,在報導之必要範圍,內得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的著作。
以本案來看,TVBS要報導的是蔡英文的專訪,而當時她正在選總統,應該算是時事吧,在民進黨中央黨部的走廊上拍到掛在牆上的照片,應該也算是在報導過程中所接觸的著作吧,只是不知道是TVBS沒有做這樣的答辯還是法官不同意這樣的答辯?

2016年4月11日 星期一

Amazon的自拍付款專利

當3G環境愈來愈成熟之際,行動商務已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而購物的安全也是愈來愈被重視。
為了解決密碼遭竊、輸入不易...等問題,Amazon申請了一個專利,將以自拍取代目前的密碼驗證,系統會要求使用者以相機或感測器自拍或拍攝影片,經臉部辨識驗證使用者身份,再要求使用者執行特定的動作或姿勢,像是眨眼、微笑或撇頭,就可以完成整個交易。

US9,202,105
Title :Image analysis for user authentication
Fiking Date : 2012.1.13.
Issue Date : 2012.12.1.
Abstract :
A user can be authenticated to any of a number of computing devices using an authentication process that recognizes the user and verifies that an actual human being is attempting to be authenticated, in order to minimize the ability of another person to spoof the authentication process. A model of a user can be generated and stored in the cloud, enabling that model to be synchronized across various devices. A user accessing one of these devices can have image information captured, which can be used with a facial recognition process, to recognize the user, and with a human verification process, to verify that the facial information corresponds to a human user. Various approaches such as visual analysis, three-dimensional imaging, and thermal imaging can be used to verify that the human user being recognized is interactive with the device.

2016年4月7日 星期四

大陸將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及試點

大陸知識產權局在2016.3.18.發布了關於報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及專利保險試點、示範的通知,打算最近要選擇一批城市和園區,辦理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及專利保險試點、示範。
這個計畫預計要執行3年,包括了:1.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試點、示範及3.專利保險工作試點、示範共4類,必須要先執行過試點者才能申請示範。

參考網站
http://www.sipo.gov.cn/tz/gz/201603/t20160318_1252681.html

2016年4月6日 星期三

大陸成立電商專利執法中心

電子商務雖然被講了快20年,近年來因為技術、環境的成熟,已經是水到渠成的階段,尤其是大陸的幾家大的業者都已成氣候。
猶記得去年某立委還在質詢阿里巴巴等業者來台申請專利,智慧局該怎麼因應,言猶在耳,大陸已經要成立中國電子商務領域專利執法維權協作調度中心,對於這件事對我們會有什麼影響?業者又該怎麼因應呢?鏡頭過後,好像也沒有人會在意了。
大陸的國家知識產權局(SIPO)在浙江成立中國電子商務領域專利執法維權協作調度(浙江)中心,將通過建立全國各省知識產權執法主體與浙江省內電子商務平台之間的協作機制,有效解決電商專利侵權跨省執法痛點。
該中心的運作方式為:
1.將接收的浙江省內電子商務平台上的專利侵權舉報投訴案件,分送至全國各有關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協助辦理,相應知識。
2.各地方知識產權局對於電子商務領域的案件,應在接到協助執行書後快速提供協助,對具有重大社會影響或群體性的專利侵權案件,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協調處理。
3.對於線上查實的專利侵權假冒案件,可由中心通過電子商務平台商確認被請求人詳細信息,及時將案件線索移送有管轄權的地方知識產權局進行線下辦理,從源頭打擊專利侵權假冒行為。

參考網站:
http://zjnews.zjol.com.cn/system/2016/03/18/021070775.shtml

2016年4月1日 星期五

專利的謬思

今天的輔導個案很好玩,想把他的技術用來當做創業的標的,跟我說他已經拿到專利,這本是美事一件。我問他技術是什麼?他說有專利所以不能講,這也很好,具有高度的保密警覺!
聊完了回去,我好奇的上網查了一下他的專利,從他跟我講的內容,挑了幾個可能的關鍵字去找,原來是個新型專利,再去看了一下他的技術報告,發現他的專利每個請求項都被委員用另一個專利認定為不具進步性。
我微笑的思考他的問題:
1.他以為專利不告訴別人,就沒人知道了,其實專利只要公告,大家都看的到。
2.他的專利根本不具專利要件,真要去主張不一定會勝訴,可是他自己卻不知道。
3.找代理人真的很重要,好的代理人雖然不一定能帶你上天堂,但,不好的代理人鐵定會讓你的專利變壁紙。
4.專利的常識真的很重要,沒有常識也沒關係,要找到好的顧問來問,最重要的是當顧問要跟你交換名片的時候,不要只收名片不給名片,這樣子顧問也只能透過網路讓你看到問題,希望你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