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9日 星期四

新加坡擬放寬專利代理條例

新加坡智慧財產局(IPOS)認可在新加坡註冊的專利代理人,或新加坡最高法院認可得執業律師,始可於新加坡代辦申請專利手續和提供專利諮詢服務之業務,同時承辦相關業務之公司其合夥人或董事之一,必須是合格的專利代理人,才可執業。目前新加坡律政部建議立法放寬專利代理條例相關規定,讓國外註冊的專利代理人,也能在新加坡提供申請專利與諮商服務,但是,其業務只限於申請國外專利、擬定適用於國外專利的條款及提供國外專利法律諮詢。若國外註冊的專利代理人擬辦理牽涉新加坡法律的專利服務,則仍需向IPOS申請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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