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5日 星期三

Apple與唯冠和解

iPad的商標戰始自2010.5.,Apple在深圳中級法院敗訴後,向廣東高級法院提起上訴,廣東高院在審理各種新證據及兩造辯詞後,合議認為為了雙方最大利益,和解會是最佳選擇。經過協調後,法院於2012.6.25.向二造送達民事調解書。
Apple按協議內容,將US,000萬元和解金匯入廣東高院指定的帳戶後,隨即於2012.6.28.向一審的深圳中級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和解案,深圳法院也在2012.7.2.,正式行文通知中國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將iPad 商標權轉移給蘋果。iPAd的商標爭議終於正式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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