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9日 星期四

Google的關鍵字廣告在法國最高法院重審

繼歐洲判決Google的關鍵字廣告未侵害LV的商標權後,法國最高法院(Cour de Cassation)2010.7.7.13.侵權案發回上訴法院更審。
法國上訴法院在2006.6.判決罰Google 30萬歐元,最高法院廢棄上訴法院這項有利於LV的判決,並發回上訴法院更審,造成二造的各說各話,都說自己獲勝。

LV的說法
這項判決將讓巴黎上訴法院裁決Google在未取得商標所有人授權情況下使用商標的民事責任,上訴法院也將決定Google是否有任何侵害LV商標權的行為。

Google的說法
最高法院廢棄了先前上訴法院認定Google侵害商標權的判決,當然會發回上訴法院更審,法國上訴法院將必須根據最高法院的判決原則審理,而最高法院已判決Google並未犯下侵害商標權、不公平競爭及誤導廣告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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