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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2日 星期四
Google Adwords服務不違反商標法
LV認為Google Adwords服務侵害商標權,向歐洲法院提起訴訟,2010.7.8.歐洲法院裁定,使用競爭對手的商標名作為網路搜索廣告關鍵字並不違反歐盟商標法。
歐洲法院的見解
1.使用者在Google上搜索關鍵字時,搜索引擎將顯示與關鍵字相關度最高的網站鏈結,Google Adwords服務的客戶可以隨意選擇關鍵字,不違反歐盟商標法。
2.使用者在Google上搜索其商標名稱時,會顯示出售假冒產品公司的廣告,但只要Google對內容保持中立,就不違反商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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