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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
團體商標
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申請取得註冊,提供予其團體會員使用於商品或服務,並藉以與其他非該團體會員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
團體商標主要是由團體會員使用,以表彰團體會員經營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使用團體商標者,表示其為該團體之ㄧ員,具有會員身份,且其商品或服務符合團體所訂定之標示條件或標準。
如: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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