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rt的知識論壇(一個專注於專利、著作權、商標、智慧財產管理的部落格)
這是一個討論智慧財產管理的部落格,歡迎大家踴躍參與,提供專利、著作權、商標、智慧財產管理...等案例
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
營業秘密的授權
專屬授權是對某一營業秘密在特定時間、地域中,只有一個被授權人可以使用,此時被授權人可以獲得的經濟利益最大。
非專屬授權則是在特定時間、地域中,有多個被授權人同時存在,其經濟利益由多人分享。
共有人非經共有人全體同意,不得授權他人使用該營業秘密,但是營業秘密法第七條第三項也有但書規定:各共有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同意營業秘密的授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