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ple、EMC、Ericsson、Microsoft、Research In Motion與Sony,才剛擊敗了Google,取得了大約6,000項包含無線、無線4G、數據網路、光纖、語音、網際網路與半導體技術在內的專利與專利應用。詳見:http://km-ip.blogspot.com/2011/07/nortelgoogle.html
隨即傳出美國司法部正在審查這些公司,確認它們是否打算對其他使用Android作業系統軟體的手機製造商提出告訴。
Smart的看法
美國司法部有權利在得標後,以「附加條件」來限制這些專利的使用方式,來確保擁有專利權者不會從事不當競爭,由此觀之,Google似乎是塞翁失馬、焉之非福,本來是想藉由取得專利,搶到有利的戰略位置,這下有司法部的介入,可以少花點錢,尋求戰術高點。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