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6日 星期二

IP5第4次局長會議

第4次五大專利局局長會議於2011.6.23.至2011.6.24.在日本東京舉行,根據IP5網站公告本次會議的重要結論如下:
1.消除各局之間不必要的重複性工作、提高專利審查效率與品質及確保專利權的穩定性。
2..重申實質專利法(substantive patent law)調和的重要性,讓使用者得以便利且可預期的方式取得專利權,進一步釐清不會限制各國核准專利的權利。
3.為建立調和化作業的基礎,將進行調查,如何充分利用現有的成果,避免各局間不必要的重複工作。
4.比較研究現有的區域性計畫結果,以便確認較容易調和的範圍,之後,即加速進行共同混合分類(Common Hybrid Classification)計畫。
5.充分利用彼此的審案結果,以加惠各專利局、申請人及專利制度。
6.及時簽發首次通知(first office action)將有助於各局進行工作分享。

Smart的看法
IP5包括了美國、歐洲\'日本、韓國及大陸等5個國家地區的專利局,其中亞洲就有3個,這些專利局間的專利資訊分享,有助於專利保護,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亞洲的這些國家都是跟我們的產業有競爭關係,在專利戰日趨頻繁的今日,我國未能在聯盟中取得一席之地,對我國未來在全球的技術與專利的發展,恐將處於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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