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0日 星期三

Motorola vs. Apple

Motorola於2010.10.6.分別向伊利諾州聯邦法院、芝加哥法院與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告,指控蘋果的iPhone、iPad、觸控式iPod與Macbook電腦等產品侵害18項專利,其中包括蘋果MobileMe與App Store的服務。
據稱受侵害的專利包括無線傳輸技術,如WCDMA、GPRS、802.11與天線設計等,以及智慧型手機關鍵技術,包括無線電子郵件、近距感測、軟體應用管理、利用地點提供的服務與多裝置同步功能等。

Smart的看法
智慧型手機已進入戰國時代,各大廠商為了占領陣地,無不卯足勁以專利進行遲滯戰,Motorola才被Microsoft告專利侵害,馬上又展現其戰鬥力,轉身控告Apple。看來智慧型手機的市場,還要持續一陣子的混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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