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日 星期三

商標相關法令修刪

1.智慧局訂定「證明標章、團體商標及團體標章審查基準」,並自96.7.25.生效。
2.智慧局廢止「地理標示申請證明標章註冊作業要點」,並自96.7.25.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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