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閱讀案卷內相關資料及經公告之專利說明書
製作新型專利技術報告,首先要從閱讀新型專利說明書、圖式開始,以瞭解該專利之技術內容,此說明書、圖式係以公告本為準。若有經更正核准後之公告本,則應以更正案處分之公告本為準。
2.掌握申請專利範圍中每一請求項之創作
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必須就申請專利範圍進行逐項比對,因此,必須清楚解讀申請專利範圍中的每一請求項的創作內容,再根據每一請求項的創作進行先前技術之檢索。
3.檢索先前技術
針對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製作迅速性要求,且基於免除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一再申請及加速後申請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製作觀點,所以利用資料庫檢索前案時,原則著重本國前案資料之檢索。對於已公開的發明申請案,也要加以檢索,以免在判斷擬制新穎性與先申請原則時有所失誤。做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比對基礎之先前技術,並不限於專利前案,其他公知刊物、教科書、型錄等,公開使用事證,公眾知悉事證等,如為時間許可與能力所及,審查人員也會儘可能加以調查與比對。
4.篩選適用之先前技術
審查人員就檢索結果選取適用之先前技術,影印相關部分附卷,並以色筆或劃底線方式標示可列入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段落。
5.逐項比對
根據前述步驟1~4之結果,針對申請專利範圍每一請求項進行比對,並將比對結果賦予「代碼」表示。
「代碼」的說明均收錄在每份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上,俾供申請人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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