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

廣達在美的專利戰二審逆轉

Laser Dynamics於2005.9.於德州Marshall聯邦地方法院控告廣達旗下光碟機代工廠廣明侵害其專利權,2009年陪審團判決廣達敗訴,法官判決的賠償金額為US5,200萬元,加上利息更高達US5,700萬元。
廣達認為整台筆電有很多零組件,但對方在一審以整台筆電的價格計算賠償金,是不合理的,且公司是購買已授權的產品,沒有侵權問題,等於客戶已經付過授權金,廣達不能再付1次。於是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判決廣達勝訴,賠償金降至US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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