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7日 星期五

TW-SUPA方案

繼「台美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之後,智慧局又積極規劃推動以我國為PPH第一局之加速審查方案: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加速審查作業方案( TW-Support Using the PPH Agreement, TW-SUPA),針對台美間共同申請的重要發明,藉由TW-SUPA,可以協助我國申請人於最短時間內取得台灣及美國專利,TW-SUPA方案將先試辦6個月。

TW-SUPA
以我國為首次申請局之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人於美國提出對應申請案之申請日起6個月內,得據以向智慧局提出TW-SUPA申請,智慧局將優先進行審查。
試辦期間,各技術領域之每月處理件數均有限制,機械類及生活日用品類為每月各8件,半導體類、資訊類、通訊類、電力測量光及儲存裝置類、生技醫藥類、化工類及光電液晶類為每月各4件。
為使申請人能公平運用TW-SUPA,避免申請人申請前未經適當慎選案件而將全部適格案件均提出申請,每一申請人每年申請件數之上限為8件,每件需繳納NT,000元之申請規費。
申請案符合申請要件且申請文件齊備,智慧局會將案件依據技術領域排序,告知申請人該案之預估可發出審查結果通知之日期。若申請人認為沒有向USPTO提出PPH之實益,可於收到前述通知後1個月內撤回TW-SUPA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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