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Google和Wikipedia...等各大業者的抗議,使得原本參議院及眾議院預定在2012.1.24.通過的保護智慧財產權法案(Protect IP Act, PIPA)及停止線上盜版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 SOPA),將延後立法時程。
SOPA法案是由共和黨的德州眾議員Lamar Smith所起草,他也是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PIPA法案則是由民主黨參議員Patrick Leahy所起草,他是參議員司法委員會主席。
這兩個法案都規定:美國的網路服務提供商必須摭蓋帶有盜版內容網站的域名,以阻止網路使用者進入含有盜版內容的外國網站,違反者將面臨懲罰。
爭議原因
這二個法案的背後,其實是美國的媒體集團和網路公司間的利益爭奪。電影公司、傳播媒體等內容提供商是這二個法案的主要支持者,他們認為自己斥資生產的內容,卻在網絡被濫用,給著作權人帶來了巨大損失。
美國電影協會(MPAA)、美國全國商會、新聞集團一直在游說國會,要求通過法案保護他們的著作權。
而Google、Facebook、Microsoft、Twitter等網路公司則表示反對,他們擔心法案會導致網路內容審查,阻礙網際網路的創新,Google、Wikipedia、flickr都在2012.1.18.利用他們的網站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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