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0日 星期五

Eastman Kodak vs. FUJIFILM Holdings

Eastman Kodak於2012.1.14.向紐約地方法院控告FUJIFILM Holdings侵害其5件涉及數位圖像的捕捉、儲存、預覽和傳送等方面專利。據Kodak表示這些技術已授權給超過30家公司,包括手機製造商Motorola和Nokia。

系爭專利
US5493335
US6292218
US6573927
US6441854
US5164831

Smart的看法
Kodak最近積極的運用其專利,除了不斷的提出告訴,希望尋求授權金的收入,還希雍能出售其專利,以挹注其財務。
據2011年該公司Q3財報顯示,9月末其銀行現金只有US.62億元資金。因此,有些分析所就認為,他的資金恐將僅能支撐到2012年中期。
此外,2011.12.跌破US元/股後,到2012.1.13,收盤時,其股價已經一路下行至US.52元/股。根據美國有關法規,平均收盤價超過30日連續跌破US元,如果股價在6個月內仍無起色,將面臨下市危機。
這些外在因素可能是Kodak最近積極運用其專利的原因,也可以看出:專利可能會是Kodak救亡圖存的最後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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