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sung與Apple間遍地開花的專利戰,已引起各界的注意。歐洲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於2012.1.31.表示,將針對Samsung Electronics是否違反歐洲的Antitrust法令展開正式調查。
據EC表示:由於歐洲亦採用了3G行動與無線通訊系統等標準,包括ETSI在內的標準組織皆要求專利持有人必須基於FRAND原則授權各種標準所需的專利技術,以確保業者能夠有效利用標準化技術。
Samsung亦於1998年與歐洲通訊標準組織(European Telecommunications Standards Institute,ETSI)簽訂協議,承諾將基於公平、合理與非歧視(FRAND)原則授權任何與歐洲行動電話標準相關的必要專利。
而2011年Samsung卻於不同歐盟會員國的法院中,指控行動裝置市場的競爭對手Apple侵犯其專利,聲稱這些專利是實施多個歐洲行動電話標準的要素,並尋求「禁制令救濟」(injunctive relief)。
這一連串的訴訟,引起歐洲執行委員會的注意,將檢驗Samsung最近的行為是否濫用市場霸佔地位而違反歐盟運作公約(TFEU)。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