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0日 星期一

Kodak vs. Apple & RIM

根據bloomberg的報導,Kodak於2010.9.1.向ITC提出訴訟,指控iPhone及黑莓機內建數位相機採用的影像顯示技術侵害其專利,因此要求2家業者進行專利授權並支付授權金,否則ITC應禁止美國進口上述兩大熱門智慧型手機。
Kodak共有超過1,000個數位影像專利,而本次系爭專利是在2001年取得的數位影像顯示技術專利。
據說凡是數位相機或內建相機的手機都要採用這項專利技術,因此Kodak近幾年來陸續向各大電子大廠索討專利授權金。2009年底就以專利侵權控訴換來LG的US$4.1億元和解費,2010.1.又從Samaung取得US$4.5億元和解金。
在數位相機取代傳統底片相機後,Kodak每年靠智慧財產進帳的授權金約在US$2.5億至3.5億元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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