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6日 星期三

Facebook侵權案和解落幕

Facebook創始人Mark Zuckerberg的同學Cameron Winklevoss和Tyler Winklevoss控告Facebook剽竊他們的點子,官司在2008年Zuckerberg賠了US$6,500萬元和解,包括US$2,000萬元現金,及在Facebook估值US$150億元時價值US$4,500萬元的未上市股票。
但兩兄弟隨後以Facebook刻意隱瞞該公司的股票價值,導致他們得到的報酬遠低於原先要求為由,試圖推翻協議,並要求獲得更多報償。
於是,二兄弟在2011.1.向舊金山聯邦上訴法院提告,要求撤銷之前的和解,法院在2011.4.11.裁決他們的和解協議有效,Cameron Winklevoss和Tyler Winklevoss必須要遵守2008年的和解方案,二兄弟於2011.6.24.決定放棄上訴,全案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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