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7日 星期三

美國推出著作權警報系統

美國的網路服務供應商和音樂、電影、電視產業協會於2011.7.7.宣布建立著作權警報系統(Copyright Alert System),並共組版權資訊中心(Center for Copyright Information),一旦發現網路服務帳號可能被用來竊取數位內容,使用者就會收到警告信函,累計五次通知後,服務供應商可以對該用戶採取緩和措施(mitigation measures),包括暫時減慢網路速度,或把用戶導向告知侵害版權資訊的頁面。
即將導入的ISP業者包括AT&T、Verizon、Comcast、Time Warner Cable及Cablevision Systems等。參與該計畫的內容組織則有美國電影協會(MPAA)、美國唱片協會(RIAA)、美國獨立製作電影及電視聯盟(IFTA)及美國獨立音樂組織(A2IM)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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