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1日 星期二

歐盟提出專利翻譯規章草案

目前申請歐洲專利係透過歐洲專利局(EPO),獲得之專利尚須翻譯成各會員國官方語言始能於該國生效,歐盟執委會提出專利翻譯規章草案,未來歐盟專利之翻譯,將以目前歐洲專利局(EPO)之三種官方語言(英、法、德)為未來歐盟專利之申請語言,可大幅降低翻譯及行政成本。

參考網站
http://ec.europa.eu/internal_market/indprop/patent/index_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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