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7日 星期四

台美專利審查高速公路正式上路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TIPO)與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在2012.12.21.共同宣布,台美專利審查高速公路試行計畫於試辦1年期間成效良好,雙方決定延續並予2012.9.1.起正式執行。

台美專利審查高速公路
專利申請人在美國第一次提出發明專利申請,其後據以主張優先權向我國申請發明專利,倘經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審查有1項以上請求項可准予專利者,申請人得據以向我國智慧財產局請求加速審查。同樣地,在我國第一次提出發明專利申請,並且向USPTO提出專利申請主張我國優先權者,經我國智慧財產局審查有1項以上請求項可准予專利者,亦得據以向USPTO請求加速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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