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6日 星期二

VirnetX Holding vs. Microsoft

美國德州泰勒市(Tyler)東部地方法院2010.3.9.判定Microsoft侵犯美國資安公司VirnetX Holding兩項用於架設安全的虛擬專用網路,以保護網路流通資料免於外洩的專利,必須分別賠償US$7,175萬元及US$3,400萬元,合計支付約US$1.06億元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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