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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3日 星期三
卡拉OK店伴唱帶授權
台北市松山路某卡拉OK店,三月初遭檢舉違法侵權,負責人依違反著作權法遭移送法辦。
公播授權
營業用的電腦伴唱機,業者都必須購買內建歌曲有授權的公播機,並申請公播證,取得公開演出及公開播送授權。目前公播證主要由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TMCS)、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MCAT)、台灣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三個音樂著作權仲介團體,個別進行授權,目前三個仲介團體所涵蓋的曲目幾乎包含現有曲目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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