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6日 星期二

網路地圖的著作權問題

我們常常在BLOG中看到版主為了介紹某景點或某美食地點,而把google的地圖附上,讓人方便按圖索驥,這樣的方式,會不會有著作權的問題呢?
具有原創性及創作性的地圖,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圖形著作,網路地圖也是地圖的一種,所以也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BLOG的版主如果是用embed的方式,將Google map呈現在自己的BLOG,並沒有將地圖內容重製在網站內,未涉及著作的重製及公開傳輸,因此不會構成著作權之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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