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 星期四

紅鞋商標戰

法國Christian Louboutin在1991年推出紅底細跟高跟鞋,因受Beyonce、Sarah Jessica Parker等眾多女星的喜愛,成為經典招牌,並於2008年將紅鞋底申請商標保護。
無獨有偶的,在2011年,另一家知名時尚品牌Yves Saint Laurent(YSL)也推出有著紅底的女鞋,Christian Louboutin認為商標被仿冒,因而於2011.4.向紐約地方法院控告YSL侵害商標。
紐約地方法院在2011.8.,以單一顏色無法成為時尚業者的商標為由,判決Christian Louboutin敗訴。Christian Louboutin不服,提請上訴。
美國聯邦第二巡迴法院2012.9.6.推翻地方法院在2011.8.的判決,認為紅底鞋設計有其獨特性,已經成為該品牌的獨特靈魂與標記,符合商標保護的要件,應當受到專利商標保護。但保護僅限於鞋底部分,也就是說,YSL可以繼續銷售鞋底、鞋面整雙都是紅色的女鞋,當紅色鞋底與鞋面出現色差時,就算是侵害。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