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3日 星期四

Apple v.s. Samsung 美國判決出爐

Apple與Samsung的專利大戰在全世界打的遍地開花,在美國的最新判決結果出爐了,美國北加州聖荷西地方法院的陪審團於2012.8.24.對11-cv-01846案作出裁決,認為Samsung生產的23款手機及平板機都侵犯了Apple的3項專利及3項設計專利,其中包括iPhone正面外觀、螢幕圖標按鈕設計,以及行動裝置能否辨識螢幕單指或多點觸控,並且認定是惡意侵權(Willful),因此,判決Samsung需賠償US$10.5億元。
至於Samsung告Apple侵害其5項專利的部分,則判決侵權不成立。

Smart的看法
Samsung的敗訴,對Android陣營應是一大打擊,為了跟Apple的產品有所區隔,勢必要做專利迴避(Design Around),直接影響到就是產品上市的時間,所以,短期內對Samsung或HTC的市場都會有影響。但是危機就是轉機,若Samsung與HTC在這段時間內能夠找到可迴避的技術,亦將是一個利多。如果Samsung與HTC找不到迴避的技術,那就只有付權利金了事,按照Apple之前所開的條件,權利金手機US$30元/台、平板電腦US$40元/台,將墊高各公司的成本,看來免費的東西真的是最費的,在這樣的授權條件下,也許逼著大家都跑去跟Microsoft合作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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