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0日 星期三

Apple vs. Nokia Part IV

Apple與Nokia的專利戰似乎打不完了,像連續劇一樣的第4集又出現了,因此先來個前情提要,以喚起讀者的記憶。
1.Nokia於2009.10.控告Apple侵害其10項無線技術專利。
2.Apple於2009.11.控告Nokia侵害其13項專利。
3.Nokia於2009.12.29.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控告Apple侵犯其7項技術專利。
Apple又於2010.2.19.向ITC控告Nokia意圖壟斷無線通訊技術市場,在協助建立一項產業標準時,刻意拒絕提供持有的專利資訊,然後再索求不合理的權利金,希望ITC停止進口對方在海外組裝的智慧手機。

Smart的看法
看來Apple與Nokia是打算長期抗戰了,從戰術面來看,這場戰是典型的專利戰,雙方你來我往的打遭遇戰。但是,從戰略面來看,這場戰役是由Nokia所啟動的,為什麼Nokia要先挑起戰役?
從市場面來看,Nokia是世界第一大的手機製造廠,而目前智慧型手機的市場卻被Apple跟RIM所瓜分,當然想透過授權金來挽回頽勢。
從技術面看,Nokia把專利綁在產業標準中,讓其他業者必須繳授權金的行為,造成Apple的負擔,這也是此次Part IV的肇因。
但是,專利綁產業標準的行為,也不是Nokia所獨創,很多大廠都有這種行為,只是可透過其他方式解決,會浮上台面,主面是二造都不願交互授橏讓對方壯大,這事應該還有後續,本報將持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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