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8日 星期二

Motorola vs. Microsoft ITC初判

Motorola與Microsoft摸的專利戰,始自2010.10.1.Microsoft於美國南佛羅里達地方法院(Southern District Court of Florida)以及西威斯康辛地方法院(Western District Court of Wisconsin)控告Motorola侵害其16項的專利,系爭專利包含電腦與遊戲技術。
2010.11.9.Microsoft又展開了第二波侵權告訴,範圍也擴大到無線傳輸技術專利以及H.264影像解碼技術。
Motorola則自2010.11.10.起展開一連串的反擊,先在怫羅里達南區地方法院控告Micrisift侵犯其公司16項專利技術,技術分別涵蓋了數位影音編碼技術(H.264壓縮技術)、802.11n WiFi無線網路技術、行動電子郵件技術、即時通訊技術以及物件導向軟體架構。接著又在2010.11.22.向ITC控告Micrisift非法使用專利與不公平競爭,本案ITC於2012.4.24.初判認為Microsoft的Xbox侵害Motorola的5項專利。
ITC初判資料詳見:http://www.usitc.gov/press_room/documents/337_752_I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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