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9日 星期二

亞培商標案敗訴

亞培在2006.12.以「U1tane安汝達」申請商標,指定用在藥品、醫療用麻醉劑等7種商品,經智慧局審核獲准。但隨即遭到大井企業公司以商標與該公司商標近似等為由,提起異議。

智慧局見解
亞培商標與大井公司先前已獲取商標的「安汝omni 36」、「大井優 安汝」等7種商標有近似情況,因此在2008.5.將原審定給亞培的商標,予以撤銷。
亞培不服裁定,在訴願失敗後,提起訴訟。

智慧財產法院判決
亞培所申請的商標與商標所提供的服務商品,都與大井公司商品類別相近,因此亞培請求撤銷智慧局的行政處分訴訟,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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