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1日 星期三

HP vs. Acer 案落幕了

2007.3.惠普率先向美國德州法院提告,指控宏碁侵犯其5項PC相關專利,打算向宏碁索取3倍的損害賠償金,並要求法院禁止宏碁使用這些專利,以及停止在美國販售使用此些技術的電腦。
2007.4.惠普又指控宏碁侵犯其電力保存、溫度控制、數據移轉和視訊顯示解析度等技術,除向宏碁要求賠償金,惠普也向美國貿易局要求禁止進口宏碁的電腦產品。
2007.7.宏碁指控惠普侵犯其雙頻天線和DVD-ROM讀取頭技術專利。
2007.10.宏碁又於美國威斯康辛州法院提告,指稱惠普侵害其7項專利權,並狀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2008.6.10.雙方宣布以交互授權方式達成和解。

Smart 的看法
宏碁是惠普近年來,除戴爾以外最大的威脅,尤其是宏碁的筆記型電腦在歐洲市場位居主導地位已逾2年,而且宏碁自2006年以後,在美國筆記型電腦市場的飛躍成長,皆讓惠普感受到壓力。
而惠普之所以會對宏碁提出這麼多項專利侵權告訴,主要也是想利用專利訴訟阻礙宏碁的發展,而相對的,宏碁也不甘示弱的以多項專利訴訟還擊,才造成惠普在提出訴訟不到二年就以和解收場。
由本案的發展可以看出:專利已成為產業中阻礙對手的一個工具,從Porter的五力分析來看,好的專利亦可成為一個產業的進入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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