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4日 星期五

光碟授權大戰又來了

包括中環、錸德、精碟與達信等碟片廠再度共同委由台灣資訊技術儲存協會出面提出告訴,擬對飛利浦採取法律行動,並要求退還不合理權利金與賠償損害。飛利浦強勢要求台系碟片廠支付高額專利授權權利金,並接受不合理授權條件,且飛利浦對大陸與印度碟片業者卻沒有相同的約束力,造成台系碟片廠繳交權利金後,製造成本墊高,根本無法與外國碟片廠競爭,飛利浦間接造成市場不公平競爭,呼籲飛利浦應調整授權機制。
爭點1
飛利浦仗恃其市場力量,向台灣廠商榨取不成比例之超高權利金,造成廠商不合理負擔,而飛利浦並未向印度廠商等收取相同權利金,且飛利浦對與其有特別關係的廠商又完全未收任何權利金,造成整個CD-R市場無法正常競爭,並剝奪國內廠商與國際其他製造業者競爭之機會。
爭點2
飛利浦在2006年就CD-R產品推出Veeza專利授權計畫,亦造成業者強烈反彈。因為根據此計劃,權利金數額高達產品出廠價30%以上,且廠商全部CD-R廠作業合法性皆陷於不確定狀態,廠商因被迫使用飛利浦註冊商標,將造成出貨產品如未取得飛利浦專利授權,即構成商標之侵權,廠商須另外承擔商標仿冒之民刑事訴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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