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3日 星期二

Samsung vs. Three Stars

繼Apple、Tesla...等公司在大陸碰到商標問題之後,Samsung也面臨相同狀況。
據報載,大陸有家做電梯的就叫三星,英文名字叫Three Stars,1986年在江蘇揚州成立、1998年註冊商標,而且商標也是藍色橢圓形。
韓國的Samsung分別在2006年、2009年、2012年都提出異議,但都沒有成功,就提出訴訟。

北京高等法院判決
1.THREE STARS是1998年即已註冊,而SAMSUNG雖然很知名,卻是在1999年才在大陸註冊商標,因此不存在侵權問題。
2.SAMSUNG不做電梯,而THREE STARS則從事電梯行業30多年,根本不會造成混淆誤認。

Smart的看法
雖然報紙的評論認為Samsung是輸在大陸的民族主義,但是,實際上這個判決還是合乎法律思維的。
商標是先申請主義,同名的商標以先申請者取得商標權,Three Stars在1998年就註冊,而1999年才註冊。
其次,商標在同類或近似類別中,才不能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本案的2個商標在不同類別申請,沒有混淆誤認的問題。Samsung敗訴應該是預料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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