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 星期四

新型專利更正案對明顯超出之認定

專利更正案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係構成專利被舉發的事項之一,但新型專利並未做實體審查,對於更正案是否明顯超出原申請範圍,則是在形式審查中認定。
根據智慧局的公告,對於專利的更正案是否明顯超出之認定,係採分別比對及明確記載之原則為之。
1.分別比對
係指以公告本之申請專利範圍為基礎比對更正本之申請專利範圍;公告本之圖式為基礎比對更正本之圖式。不得就公告本之圖式或說明書內容比對更正本之申請專利範圍,或以公告本之申請專利範圍或說明書比對更正本之圖式。
2.明確記載
僅就公告本已揭示之文字、圖式之形式,認定更正本有無超出既有的專利保護範圍,無須另行比對說明書,且無須比對實質內容。
說明書之更正,比對範圍回歸法條,僅比對申請專利範圍中所載之文字或圖式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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