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1日 星期四

九把刀事件

今天早上到長庚大學演講,感謝老師們的熱烈回應,讓演講時間欲罷不能,有老師提到九把刀的問題,當時因為對該事件不是很清楚,未能當場回應老師的問題,回家後特地上網了解事件的原委,再提出我的看法。為使網友了解事件始末,僅摘錄相關報導,以供參考!

事件說明
蘋果日報報導:一名新店高中學生去年投稿小說創作,參加台北文學獎比賽,入圍後被質疑抄襲九把刀作品,但經名作家季季、朱天心等評審比對後,認定無抄襲,仍頒發佳作獎。
東森新聞:新店高中一名十五歲的高一男生,去年投稿小說創作,參加台北文學獎比賽,獲得佳作獎,不過,被質疑是抄襲自九把刀作品。 經過名作家季季、朱天心等評審比對後,認定沒有抄襲問題,而是理念相近,是模仿!

爭點
根據台視新聞的報導,二造疑抄襲的爭點對照如下
高中生的文章:
一早醒來,發現自己講的話,全部都顛倒
我也沒自信,可以跟卡通人物一樣,拯救地球當救世主
九把刀的作品:
一早醒來,發現自己講的話變成亂碼
相當沒自信可以拯救全人類

Smart的看法
由台視的報導來看,二者是很像,但是,有沒有抄襲並不是看像不像。
著作權所保護的是表達而不是思想,且我國的著作權是採創作保護主義,只要是獨立創作的著作只要沒有抄襲的行為,都受到著作權的保護。
要判定高中生的文章有沒有抄襲,要先釐清二個著作中,那些部分屬於思想?那些部分是表達?把表達的部分抽出來,再來看看高中生在寫文章的過程中,或寫文章之前有沒有看過九把刀的著作?如果沒有的話,那就是該生的創作而非抄襲。
話說的很簡單,做起來就不容易了,詳細的判定做法可參考拙著:著作權侵害鑑定流程之研究。有興趣的網友若要該篇文章可寄mail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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