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9日 星期五

外資技轉的授權金將要免稅

以往國內業者向國外企業購買技術,所衍生的稅金都是由買方負擔,行政院為扶持國內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協助產業技術升級及轉型,放寬允許國外業者可以技術入股,外資以技術入股時,20%權利金部分將適用免稅。
行政院已核定未來企業以技術合作方式引進關鍵技術,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各種特許權...等,20%的權利金將可免稅。
但是,必須要有實質的技術引進才可以免稅,如果只是單純的防禦性專利的專利授權案,是不可以免稅的。

沒有留言: